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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生通知
    【博士招生】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2024年博士招生综合考核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4/07 19:10:03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武汉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规定以及学校的博士招生工作部署,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要求,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制定了2024年博士招生综合考核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制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对涉考涉招工作人员进行政策、纪律和业务等方面的培训,审核确定候选人名单,组织综合考核录取工作,审核确定初录考生名单,负责本单位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并对内容负责,受理考生申诉并做出解释及处理。

    结合学院工作实际,我院成立了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抓好重点,分工负责,压实责任。确保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实施。

    二、招生计划

    计划招生人数

    人数

    备注

    一般计划

    22人

    不招收非全日制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0-1人


    对口支援

    0-2人


    三、外语综合水平合格认定

    所有考生统一参加外语考试。外语综合水平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主要考查申请者运用外语进行阅读与写作的综合能力。考试已经在3月9日完成。

    四、专业综合知识考核信息

    所有报名考生均须参加由学院统一组织的专业综合知识笔试。考试主要考查考生掌握专业基础知识的水平和科研素质。考试已经在3月9日完成。

    成绩公布:学院将在公布候选人时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不合格不得列入候选人考核。若对成绩有异议,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复查。学院将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复查,并向申请人公布复查结果,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

    五、确定候选人

    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招生专业成立考核专家组。对所有合格的志愿考生,按照“外语成绩*15%+专业笔试成绩*40%+专业综合素质评估成绩*45%”的公式核算总评成绩,并依据总评成绩排序以1:2的比例确定最终参加综合考核的候选人名单,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单列。综合考核候选人名单报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及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上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候选人(现场确认)资格审查

    (一)时间:2024年4月11日

    (二)地点: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三)流程:1.验证。2.交验《武汉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一份,请提前打印好,含照片)。

    (四)有关要求

    1.往届生(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须交验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生须交验硕士研究生证、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无法出具者不能参加综合考核与录取。

    3.通过资格审查后,提交一份《武汉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

    4.现场确认时,提交一份本人签名的《考生诚信参加综合考核承诺书》(附件一)。

    请将以上1/2、3、4项按顺序装订成一个文件,以便现场审核提交。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无效。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综合考核与录取。    

    入学前我校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及材料进行再次复查,如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七、综合考核

    (一)考核方式:现场考核

    (二)时间:2024年4月11日

    (三)地点: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具体考核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

    (四)综合考核内容

    1.学术道德(占总成绩10%):对候选人学术道德、治学态度、政治思想素质和心理品质等进行全面考察。

    2.专业素养考核(占总成绩40%):对候选人本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学术研究的敏锐度等进行全面考察。

    3.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考核(占总成绩40%):候选人科研素质及培养潜质进行考察。其中,通过对候选人科研经历、科研成果考察,全面了解候选人的研究能力,该项评分的50%;通过对候选人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思想